我是上海的,我母亲2年前去世。现在我姥姥姥爷要分我家房产(我母亲那份)。买房时姥姥姥爷当时赞助了几万(说是赠与)。现在他们想多分遗产,理由是1:我出钱了(但没任何物证字据)理由2:他们原来对我家比较好对我父母好,所以要求回报他们理由3:称它们年老要求给养老钱(我姥姥姥爷自身都有工资和医保还有自己的房子和三个儿女) 他们以这三个理由请求法院多分配遗产···请问·他们这三点都能成立吗?(现实我和我父亲经济都不如他们)他们这三个理由合理吗?
1.你姥姥、姥爷出资属于赠与行为,房屋产权属于你父母的,他们无权要求多继承遗产,只能和其他继承人平等享有继承权。
2009-06-16 13:08:52
应依法定继承办理。
2009-06-16 19:07:08
很简单,如没有遗嘱,只能按照法定继承予以分配
2009-06-16 13:0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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