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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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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问是刑事吗??

咨询者 : 889977 - 云南     时间 : 2009-06-16 14:01:15    状态 : 已解决



2009年1月28日下午三四点,我外公在外面散步走到一个十字路口,我们村里一个人追打一个外村的人,我外公被我们村打人的那个人给撞倒并从他身上压了过去,导致左股骨颈骨折。但是这个人和他家人都耍赖,不拿医疗费,本来我们家人想去法院起诉他,可一个做律师的朋友说:我们村那个人当时有伤害他人的故意,并且其行为在客观上也造成了他人身体的伤害(虽然被害人不是其主观上想要侵害的对象,但是此点不影响故意伤害罪的构成),如果损伤程度为轻伤以上,牛草原的行为是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建议我们到公安机关报案。我们家人就去派出所报了案,现在鉴定也下来了:损伤程度为轻伤。 请问我们村那个人是否购成刑事犯罪呢?这个案子会怎么处理?我们会得到赔偿吗? 如果派出所不把本案作为刑事案件处理,我们该怎么办? 他们的理由是:牛草原虽然是在打人,但是他主观上没有要伤害我外公的故意,因此够不上故意伤害罪。 如果真的不构成故意伤害罪,派出所有权进行处理吗?

  最佳答案

律师   []   

已经构成故意伤害,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此安应当移送到刑警队立案侦察. 对方应当赔偿你们的经济损失.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赵红燕律师 咨询电话;13811204363

2009-06-16 14:46:48

  另外 2 位律师回答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1.只要鉴定为重伤,那人就构成犯罪了,构成过失伤害罪。 2.无论那人是与否构成犯罪,你外公都可以要求民事赔偿。 3.派出所不解决的话,可以到上级公安机关申诉。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现代教育报》特邀法律顾问。

2009-06-16 14:25:20

徐卫民   [云南]    13888209053

因过失造成身体伤害的,需要达到重伤才追究刑事责任,即过失重伤罪,你可以要求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2009-06-16 1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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