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1999年11月进入保险公司,一直未签订正式合同,至到2008年4月份签订了一份三年期的合同,合同上要求办理养老、医疗保险,而公司一直到2008年6月份给我们办理,请问如果现在要求离司会得到什么补偿
1.根据你的工作时间支付你二倍的工资。 2.根据你的工作时间支付补偿金,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的工资,不满六个月的补偿半个月,已满六个月不满一年的按照一年计算。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现代教育报》特邀法律顾问。
2009-06-19 13:5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