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某是我分店经理,其待遇是按销售提成。货物和店面都是我的。几年来,我多次公开强调禁止赊欠,但是他自认为风险不大,仍然私自赊欠。去年九月份,我停止了他的工作,把货物全部拉回,把店面免费转让给了他。截止现在仍有近五万元货款难以收回,他个人未经允许又私用了近二万元,合计约七万元。去年十月,他自筹资金开始营业。现在,他老说找不到人他也没门,满嘴的委屈...... 请问老师,他应承担什么责任?我该怎么办?
分两部分,未追回的5W,可以依法追讨; 私用的2W,可以报警,按照职务侵占或者侵占追究相关刑事责任。
2011-03-16 14:18:30
建议委托律师协助
2011-03-16 17:57:51
5万,起诉解决,2万,职务侵占如需帮助电联或单位面谈
2011-03-16 19:2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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