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与前男友有一套120平方的住房。没有满5年。现价值是35万。房产证的户主是他,共有人是我。我们各占房子一半的价值吗?现在要改成我一个的名字,请问我要交何种费?是转移还是变更?要交营业税吗?是百分之5还是多少?谢谢您的回答
详询房产管理部门。
2008-10-06 13:38:52
如果没有特别约定,该房属于共同共有,如果涉及变更,需要缴税.
2008-10-06 07:41:13
你好,根据你的陈述,如你与你的前男友无特殊具体的约定的话,该房属你与你的前男友等额共同共有,目前要将房屋变成你一个人的,可以通过交易的方式过户,关于过户的具体费用问题,因情况比较特殊,建议具体咨询税收机关。
2008-10-05 15:4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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