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公司制度是三个月为考核周期,既是三个月的提成分到下三个月发放,但是现在一季度过完了,我要离职,公司还是要分三个月给我发放提成部分,这样合理吗?如果不合理,可以通过什么途径去争取?谢谢
不合理,申请仲裁解决。
2011-03-17 08:27:52
不合理,去劳动局投诉一下吧
2011-03-17 10:35:53
手机扫一扫手机浏览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