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现在住在朋友家的平房,位于宣武区,朋友家的房子产权是房管局的,朋友每年会房管局交房租,但金额极少,朋友现在经常还会过来住,我们之间没有房租协议,我也不交他房租。 请问,房管局是否会收回房子。非常感谢!
你朋友是承租人,只要他还有承租权,房管局就不会收回房子,和是否你在居住无关。
2009-06-17 22:56:47
是你朋友承租的公产房。与你无关。
2009-06-18 09:22:30
房管局不能因此收回你朋友的房子,你属于借住而已。
2009-06-18 12:08:44
手机扫一扫手机浏览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