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家是农村的,五年前从村东搬到了村西,并在村西开垦了那里的20亩荒地.现在随着土地的投入和开发,经济效益也有很大的提高.最近村里要和我们签合同,而且承包期限是3年.我觉得时间太少了,也看了土地法,规定承包期限是30年.另外对于农民自己开荒出来的土地,有什么特别的法律说明. 另外,对于承包期限是否可以有承包方和发包方自行商定.对于农民我们来说,我们期望按土地法上面的要求,签订30年.这样有利于我们在土地上的投入.谢谢!
1、土地承包法是2003年3月1日施行。包括耕地、荒地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 2、在开荒前就应该与相应的发包方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否则,您的开荒起码不符合法律规定,以至处于不利的地位。最好双方协商,达成协议为上。
2009-06-21 10:20:27
你的土地已经进行了很大的投资,签订三年的合同的确很短,明显不公,你可以要求村里和你签订长期合同。
2009-06-21 09:07:47
应当协商解决。
2009-06-21 14:51:35
国家对荒地的开发,坚持谁开发谁受益的原则。由于你们开发的土地属于集体所有,应当按土地承包法规定签订30年合同。 若满意,请点击“采纳” 谢谢
2009-06-21 09:0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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