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去年5月以办工作名义,给一个女领导拿去18万,结果没办成,追要钱,现在她家人以自首报了警,结果发现她以同样名义共累计骗取260万,这种情况,如何能拿回钱?需要自己起诉吗?还是等待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她会以没钱偿还而只坐牢不还吗
该钱你是要不回来了,需要上缴国库。
2011-03-17 18:3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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