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因工伤被送到了单位定点区医院进行治疗,由于医生诊断有误,于7天后转入市医院进行大腿以下截肢手术,后经市医院医生了解,假如尽早送到大医院,完全可以避免截肢,最差的情况也只是脚踝以下截肢。目前还未进行伤残鉴定。请问律师:大概什么时候可以寻找医院协商?可以要求区医院进行赔偿吗?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如果区医院不同意赔偿,是否可以进行诉讼,胜诉几率有多大?
首先,要尽快复印、封存单位定点区医院的病历。 协商最好是在伤残鉴定完毕后进行。 可以和医院协商解决赔偿,也可以进行诉讼,诉讼胜算无法估计,需要根据材料证据来确定。 详情请拨打免费咨询电话400-630-8080 具体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87号国际财经中心D座14层。
2011-03-18 09:46: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