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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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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手后,两方自愿写的欠条但没发生借款行为有效吗?

咨询者 : fa192279 - 广东     时间 : 2011-03-20 18:47:25    状态 : 已解决



共同生活但分手,一方怕另一方不付孩子的抚养费,请问写借条有法律效力吗?

  另外 3 位律师回答

吴君瑜   [广东]    13421398256

不写借条,孩子的抚养费也是可以索要的。 深圳吴君瑜律师 咨询QQ:506602448

2011-03-18 09:53:44

窦玉波   [上海]    18621629926

即使分手,对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是法定义务,无论有没有借条,你都可以要求对方支付。

2011-03-18 10:46:50

沈建魁   [广东]    13760769768

广州沈建魁律师13760769768答复如下: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是法定义务,必须支付的。

2011-03-18 11:2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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