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个小店铺里上班,由于离家远,经常迟到。所以决定辞职,但辞职时老板说“要走就走,工资一分没有。”最后他说“迟到一次50块” 但是以前发工资时都是迟到一次10块。 就因为我不在那上班了 就罚款这么多吗 请问有什么维权途径吗
申请劳动仲裁 北京殷国丰律师 电话:13611365654 010-86839523 电子邮箱:yinred@126.com QQ:386179688 欢迎来电来函!
2011-03-18 14:44:02
单位违反劳动法,建议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2011-03-18 16:2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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