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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应怎样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呢??

咨询者 : fa196192 - 广东     时间 : 2011-03-18 14:50:51    状态 : 已解决



2008年1月2日2至011年1月29日,本人于均在某公司上班,入职至今双方均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法和帮我购买社保。之后,公司突然辞退我。在这里,请问:我应怎样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呢?

  另外 4 位律师回答

李雪梅   [辽宁]    15904268899

根据你的介绍,你已经与单位是一种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关系,现在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关系,应给予你7个月工资的赔偿。如果无法补缴社保,那么你可以主张2年的社保赔偿。你可以先与单位协商解决赔偿问题,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2011-03-18 15:59:49

贾金勇   [北京]    18910398833

直接申请劳动仲裁,主张合法权益。

2011-03-18 16:12:55

杨艳国   [广东]    13719040564

1、应该提起劳动仲裁要求赔偿,但是你必须证明和你的公司有劳动关系。

2011-03-18 16:45:11

沈建魁   [广东]    13760769768

广州沈建魁律师13760769768答复如下:可以向劳动局投诉或者劳动仲裁。如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咨询,可以联系本律师。

2011-03-18 22:2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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