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听听专业人士的答案, 我和男朋友准备结婚,对方没有房子,我们准备到结婚到外地生活,他提出把我后家给我的房子买掉,然后到外地买房,但是我老家的房子卖价不高,只能在外地付首付款,以后我们共同承当房贷。他答应以后房产证上写我的名字,以后如果离婚房子也全归我。我想问问用什么方法可以再法律上保障我的权利。如果写保证之内的东西以后在法律上能有效吗?
房产证上写你的名字,按照法律规定,只要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获得的财产就应当是你们夫妻共同所有。你们之间可以写一些保证或者协议,这些文件只要是你们的真实意思表示,就应当是有效的。
2011-03-18 15:4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