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12日,我父亲骑电动车回家,过一路口时被一辆轿车撞上,撞出20米左右,经医院抢救不治去世,当时目击者说轿车超车,车速很快,在山东交院做车速认定后不超速(当时怀疑交警队给山东交院提供的资料不实),肇事司机关系较广,可能托了关系,交警队后来给下认定书,与肇事轿车同等责任,这样的认定公平吗?急求律师帮助,越快越好,我要不要请律师把交警队也告上法庭?
如果对事故认定书不服,可以依法申请复核。
2011-03-18 17:08:31
你有权申请行政复核,要求上级公安机关重新认定本案事故的责任,不可以把交警队告上法庭。
2011-03-18 17:19:05
如果对事故认定书不服,可以依法申请复核
2011-03-18 17:5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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