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情况是这样的,我们是卖方,打算卖掉一套房子,最近被一个买家看中我们的房子,当时付了我们3万元的订金,并在2010年12月17日签署了居间买卖协议,并在25日后再签正式买卖合同,和付第一笔首付给我们。但当时我们说明,产权是我和我妈妈的,因为当时我妈妈在国外,不在国内,需要等我妈妈回来再签买卖合同再过户,这个大家都是认定的。后面有一次1月17日他们叫我们去法务签署买卖合同,我们觉得很莫名就去了,可是到了那里他们法务部领导却说,我们卖方有一人不在场,需要当事人在场签署。我们就说我们可以委托写公证邮寄到中国继续交易。买房和中介当时也都同意的,说反正要过年了,就等到我妈妈回国再签署。就这样到了2011年1月28日房产新政,全额税,和限购令的问题,买房提出不能购买我们的房子了,因为被限购了,不能买我们的房子,所以需要我们双倍返还订金。当时我们真被气晕了,是他自己被限购了,全额税也不是我们的问题。我们怎么要双倍返还订金呢!我们并没违约!他的就是我们没有按时签署买卖合同,和我妈妈并不在国内,为什么在明知道25日到签署买卖合同,还有我们签署居间协议!(这里我们也想说是:中介也有误导我们的原因,说我妈妈不自爱长夜可以签署买卖合同的) 后面我们就一直僵着协调,几次不成,我实在看不过去,我就让律师法在2011年2月28日了律师函过去,催促他继续和我们交易。想不到到了2011年3月7日我们接到法院传票,传票上说:因在签署了居间协议,说我们一直不履行自己义务,说我们一直不来签署,和我妈妈不在国外为由,说我们过了时间不签署买卖合同,违约了,我们到成了被告! 但是我强调的是我一直想买给他,就算我们明天上法院,我还是坚持卖给他的!我们并没说不卖他,他的限购,全额税,也不是我们的问题!在说我的律师函也是发在他前面让他继续和我交易!是他自己不想和我交易和限购问题不能买房成功!我觉得他是买不到房子,反敲我一笔!我完全有理由没收他的3万元! 亲爱的朋友们,我也不知道我该怎么办啊?马上要出庭了,希望大家帮我出出主意!非常感谢!
你好:双方有没有约定明确的时间来签订正式的买卖合同,如果没有约定明确的时间,那你没有违约。另外,你收的是订金还是定金,虽然一字之差,但法律后果不同。如需要法律帮助,欢迎来电。咨询电话:15821850906,QQ1012240086。
2011-03-19 12:0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