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结婚了,但他们那里的条件不好,所以在父母的帮助下,2010年户口迁到了我们家里。我是农村的,最近因为公路加宽,占到了我们村的地,我们村将得到一部分补偿,所以几个村民煽动着说我们跟他们抢饭吃,这样一来村民们都开始闹,不让我们户口在这里,最后,村长让村民投票决定我们是否留下,结果大部分都反对我们在这里。为了不让爸妈太伤心,被逼无奈,我们离婚了。我想知道这些事情里哪些是我应得的权益?哪些又是我做错的?真诚的希望您能帮我分析~
婚姻是自由的,男方也可以到女方家落户。而只要男方是村集体的一员,他就应该享有相应的权益。你们村的做法是错误的,你可以向上级政府反映要求纠正。如果仅是因此离婚,你们还可以考虑复婚。
2011-03-19 16:2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