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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夫妻离婚,房产是否可以强判给某一方?

咨询者 : fa196765 - 安徽     时间 : 2011-03-19 14:45:39    状态 : 已解决



男在外找了小三(嘴上不承认,事实是有外遇),夫妻双方欠外债35万,正好是房子卖掉之后的价格。房产的名字是男方名字,无房卡,只有协议书。现在要债人要求将房产拿来抵债,但是男方不愿意出面办理相关手续,躲在外面,法院是否有权利将房产权判给女方一个人所有,女方愿意将房子拿来抵债。(因之后有过户问题,为避免男方不出面而无法过户,现要求判给女方,法院可以吗?)

  另外 2 位律师回答

刘子若   [北京]    13910524458

如果没有足够证据证实一方存在婚姻过错,法院在判决离婚对财产进行分割时,不会判决一方单独所有.

2011-03-19 15:34:50

卢佩伟   [安徽]    13955280505

属夫妻共同财产,法院不能判归一人所有。

2011-03-19 15:5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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