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1日通过"21世纪不动产"签订购房协议,28日才打印网签合同,所购房不满5年,由于政策变化,27日以后打印网签合同,就要全额交营业税.我因此多交了3万多元,请问能否要求"21世纪不动产"进行补偿.
由于21世纪不动产没有及时履行合同为你办理打印网签合同,致使你多支出税费,其行为属于违约行为,你有权要求21世纪不动产赔偿给你造成的全部损失即多支出的税费,法律依据是《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011-03-19 22:2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