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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能否向"21世纪不动产"讨个公道?

咨询者 : fa196974 - 北京     时间 : 2011-03-19 21:45:53    状态 : 已解决



2011年1月1日通过"21世纪不动产"签订购房协议,28日才打印网签合同,所购房不满5年,由于政策变化,27日以后打印网签合同,就要全额交营业税.我因此多交了3万多元,请问能否要求"21世纪不动产"进行补偿.

  最佳答案

魏国鹏律师   [北京]    13121048109

由于21世纪不动产没有及时履行合同为你办理打印网签合同,致使你多支出税费,其行为属于违约行为,你有权要求21世纪不动产赔偿给你造成的全部损失即多支出的税费,法律依据是《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011-03-19 22:21:23

  另外 5 位律师回答

赵江涛   [北京]    13031008678

要看案件具体情况判断。

2011-03-19 21:56:15

陈晓云   [北京]    13810012526

如因21世纪不动产原因导致延误,应由21世纪不动产承担多出的费用 

2011-03-19 22:01:25

牛国荣   [北京]    15810115959

该公司存在过错的情况下,应该由其承担赔偿责任。

2011-03-19 22:22:17

陈胜法   [江苏]    13685112638

也许不能

2011-03-20 07:44:25

阎书波   [北京]    13552351286

要看你们的合同Q Q1508661101

2011-03-20 13:1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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