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爷爷生前所立分家协议:有北院房屋6间归我父亲和伯父所有,南院3间归赡养父母者所有。因由我父亲赡养老人,所以老人故去之后家中兄妹同意南院房产由父亲继承。但由于农村在办理房产证时未经所有继承人同意将所有房屋产权落在伯父名下并办理了房产证。请问我们该如何挽回自己的权益
申请撤销该房权证,确定继承人。
2011-03-20 18:23:01
请求变更
2011-03-20 07:3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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