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公名下有5套的房子,有3个孩子,一个儿子,两个女儿,今年儿子因病去世,没有房子,只留下了一个6岁的女儿,问孩子以后享有她爷爷的房子继承权吗?
有代位继承权的。
2011-03-20 09:18:44
6岁的孩子有权代替她父亲行使对爷爷财产的继承,即继承她爷爷全部财产的三分之一,即法律规定的代位继承权,法律依据是《继承法》 第十一条规定: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2011-03-20 09:2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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