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被同事周某殴打(本人未还手)直接报警。警方出警后带周某到派出所,并为我二人做了笔录,周某对所作所为供认不讳,并且备案。本人未追究他的刑事责任。回公司后公司领导决定开除我二人。并且给我的说法是我也违反了公司劳动纪律,而不是公司无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不能得到公司的赔偿。据此,请问一下,我这种情况公司的处理是不是合法?谢谢。
不合法
2011-03-20 18: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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