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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未经本人同意就调换岗位,这样合法吗??

咨询者 : fa197268 - 湖北     时间 : 2011-03-20 14:37:21    状态 : 已解决



我是07年9月29日进公司的,,2011年3月21日公司未经本人同意就调换岗位但待遇相差很大)。我不想在公司继续工作了,请问我该如何要求公司进行赔偿?我该获得经济补偿金还是经济补偿标准二倍的赔偿金?

  另外 3 位律师回答

武云飞   [北京]    13691179637

答:未经劳动者本人同意调换岗位属于违法行为,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2011-03-20 14:44:12

万隆   [湖北]    13409941975

要求双倍补偿缺乏依据。 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双倍范围已有明确界定,调换岗位不属于这个范围。

2011-03-20 15:37:19

曾能武   [湖北]    13886150830

单位的做法违法,你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等待遇。

2011-03-21 15:4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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