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因高铁征地拆迁,现村里有安排宅基地。由于对那块地不满意,想自己买一块地,是一块责任田。如果我跟这块田的主人买段做为宅基地,也就是说以后30年到期了,他也不在参加分田了。 请问这样可以吗?还要注意些啥?请解答谢谢!
答:不可以,这么的做法没有法律效力。
2011-03-20 15:02:19
耕地,是不能用作宅基地的。 ——中国厦门陈福猛律师,您身边的法律顾问——
2011-03-21 13:2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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