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家通过中间人C向A家征询彼此是否可以换场(耕地),后来双方同意交换。但双方都是口头承诺,并无书面合同。这样,A、B两家在没有办理土地流转登记的情况下对彼此的场(耕地)进行了交换,并互相取得了对方的场地(耕地)使用权。 后来,一年后,B场(耕地)两侧的临户均认为现在A家交换得到的B场边界位置与B家原先向A家承诺的边界位置不符。于是,A家先后通过不同的方式向B家协商,并要求更换彼此的场(耕地)。然而,B家始终不同意更换场地(耕地)。请问:A家的要求能够得到法律支持吗?A家通过怎样的方式可以得到原来属于自己的A场(耕地)?谢谢各位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