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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场恋爱引发的惨案?

咨询者 : fa197314 - 北京     时间 : 2011-03-20 17:04:23    状态 : 已解决



经媒人介绍,女方与男方谈恋爱,女方到男方家中看人户,按照男方当地的习俗,女方收了男方的现金1万元。后来女方发现男方的品行不好,提出分手,男方于是在这天的傍晚将女方杀死,并将女方所经营的小卖部盗窃后逃走。被警方抓住后,男方交代了杀人动机:因“女方有悔婚之意,加上经济纠纷(女方到男方家中看人户时的一万元现金)”,他于是才这么做。而男方家人也抓住这一万元现金,说成是经济问题,想方设法保全男方的性命。女方家人则不同意,因为他们觉得男方杀人的手段太残忍了,而且男方和女方谈恋爱时有媒人,如果男方要拿回看人户的现金可以通过媒人,女方家人又不是不给。(女方与男方谈恋爱时住在小卖部,女方父母住在刚刚盖好的新房内)觉得男方应该偿命。请问:(1)这一万元看人户的钱到底算不算经济问题?(2)涉及经济问题的话,罪犯是不是可以不用判死刑啦! 恳请好心的律师帮忙解答一下,越详细越好,谢谢!

  另外 6 位律师回答

武云飞   [北京]    13691179637

答:有经济问题的色彩,建议委托律师帮助嫌疑人。

2011-03-20 17:08:10

谷友军   [北京]    15901376758

此理由不足以从轻。

2011-03-20 18:05:25

丁良振   [山东]    13054963377

此理由不足以从轻。

2011-03-20 18:45:23

刘子若   [北京]    13910524458

男方的说法纯属狡辩,不会被法院采纳的。

2011-03-20 21:01:37

赵江涛   [北京]    13031008678

此理由不足

2011-03-20 22:22:51

郭军   [北京]    13269016316

你好! 这个理由不足以从轻处理。建议委托律师帮助嫌疑人。

2011-03-24 22:5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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