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09年年二十八经甲介绍在百货大楼做临时促销员,干到今年正月十五,总共干了16天,当时说好每天50元,16天后甲的领班只给我按每天35发的工资,甲说另外15元等厂家来了再给,大约今年3月份给,可是今天给甲打电话,甲说厂家不给了,请问我该怎样才能要回我的另部分工资呢?
无合同。向劳动监察大队求助。
2011-03-20 17:55:57
申请仲裁
2011-03-20 18: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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