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买套二手房,但房主在加拿大,如委托她先生办理所有订签合同、过户手续,是不是应让她出据中国驻加国使錧的授权即可?中介告诉我在签购房合同时只需出据房主本人委托书与相关护照复印件,说是传真件就行。只有在过户时才需要使馆的授权。我想了一下是象中介说的操作流程,还是说签订购房合同时就需要使馆的授权了。 另外,房主夫妇好象也在闹离婚,在这种情况下,房主如出据的委托书,我应要求都注明哪些内容? 烦请您给予帮助,谢谢!
需国外使领馆的认证才为妥当。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现代教育报》特邀法律顾问。
2009-06-27 18:3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