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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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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紧急求助!!!?

咨询者 : fa190881 - 浙江     时间 : 2011-03-22 10:43:52    状态 : 已解决



张律师:您好!我在临安去年5月份买了一套二楼的二手房及一个露台的使用权。但在过户过程中发现有一楼的商家在露台上安装太阳能和空调外机,当即就叫原房东解决这一问题,并通知中介暂缓支付购房款30万。原房东与商家商量沟通,商家以露台是他的屋顶为由拒接拆移;就是拆移也要原房东支付空机铜管的费用。也许是原房东急需用钱,找来小区物业做娘舅,并压了1000元放在物业处作为移空机的损失,答应在我装修的时候拆移。现在的问题是:1、商家把空机移到了我的主卧室的外墙边的泄水槽上(离开墙面不到一尺),并拒绝移动了。物业和商家说围墙外不是你的地方,是公共的。请问产权房周边同一平面空间多远属于自己的权利? 2、物业在去年过年前就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将1000元押金还给了原房东,并说这个押金和我无关。请问物业的做法合理吗?3、不拆移我该怎么办?谢谢!

  另外 1 位律师回答

陈胜法   [江苏]    13685112638

如果影响你生活了可以起诉

2011-03-21 07:4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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