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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商 派出所相互推卸责任,这事要怎么处理?

咨询者 : fa197780 - 福建     时间 : 2011-03-21 13:06:41    状态 : 已解决



您好,我于3.2日住在福州梅园快捷酒店,住到3.12日。我的电动自行车停在酒店员工停车的地方,并没有给予相应的寄条.3.12日当日发现电动车丢失,报了110和12315.后来工商局说得派出所出示相应的证明。今天我们打电话给派出所,他们说他们不给予什么证明。得工商局处理,工商局如果需要什么东西,由工商局联系派出所他们愿意协助。结果就僵持在这个问题,派出所不愿出面,工商局也没来调解,我想问下这事该怎么处理。

  另外 4 位律师回答

刘子若   [北京]    13910524458

你在酒店住宿期间,酒店有义务保障你的财物安全,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

2011-03-21 12:25:18

丁良振   [山东]    13054963377

酒店有义务保障你的财物安全,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

2011-03-21 12:26:51

董杜骄   [北京]    13651278613

你可以依据和酒店形成的住宿服务合同,要求对方赔偿你住店的财物损失。向酒店所在地基层法院提起诉讼,提交起诉状和证据清单。

2011-03-21 12:32:47

陈福猛   [福建]    13606927210

涉及盗窃的,报警处理。 ——中国厦门陈福猛律师,您身边的法律顾问——

2011-03-21 13: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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