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按级分得一套130平米的房,后用成本价购买了。购房款全部由我父亲出,产权证是父亲名字。只是用了继母的过去工龄(80年就退职了)。继母没有任何收入。平时一起生活时,所有开销均是花父亲工资。现由于长期分居,无法照顾老人,都是儿女照顾老人。他们考虑离婚。继母却要求分得一半房款或等值的财产是否有法律依据? 父亲可否留遗嘱,将房产全部由自己的子女继承?
购买该房的时间发生与继母结婚登记后,该房屋属于他们的共同财产,离婚应该平均分割,否则发生在结婚前购买的房产,离婚时不能分割,只是给予对方自己工龄费用的补偿即可.
2011-03-21 16:0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