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朋友,有一宅基地,苦于无钱闲置,现想请我出资盖房,并说盖房后出租,出租后所得租金由我所得,若将来拆迁,宅基地所分款项由他所得,我出资所盖建筑所得款项由我们平分所得。我想问若我出资盖房,并将以上我们约定立为合同签署,公正。我国法律是否支持这样的公正合同。或者说这样的预定是否合法,可不可以公正。 谢谢。
不支持
2011-03-21 21:23:56
存在法律风险,公证处不会给予公证的。
2011-03-21 22:54:20
你好! 有风险,无法公证。
2011-03-22 16:5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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