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我租下一个店面,但由于生意不好,无力经营下去了。 租下的时间大约就一个月,房租2w,交了1.8w,现在不想租下去了,合同签订的是一年,现在不想租下去了,请问我能要回房租吗,要是打官司的话胜算有多少啊?谢谢 (想和房东商议,但是房东不出面)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你可以要回房租,法律依据是《合同法》第九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2011-03-21 21:5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