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间外包的电信公司工作两年多,在2010年满之后,公司发放年终奖通知,分两部分给。一个一部分在1月21好发放,一部分在3月21号发放。但是我在3月8号提出辞职,公司最后批在4月7号离职,但是公司最后一部分的年终就不发放了,是否有违法???
您好,公司应依照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发放年终奖,您可以与公司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2011-03-22 00:4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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