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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财产分割问题?

咨询者 : fa198377 - 吉林     时间 : 2011-03-22 10:47:04    状态 : 已解决



我和前夫已离婚了,在法院协议离婚。结婚共四年,共同生活三年,分居一年。现已离婚三年整了,我有个商铺,是我婚前的财产,离婚的时候他没有主张分。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商铺在增值。他的种种举动已证明他对此感兴趣,他是否还能主张分得?

  另外 3 位律师回答

刘子若   [北京]    13910524458

是你的婚前财产的话,属于你个人所有。对方无权主张分割。

2011-03-22 10:52:14

左广红   [江苏]    13961086838

如果是你婚前财产,你前夫应没有份额。

2011-03-22 10:54:15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该商铺依法属于你的婚前个人财产,商铺的增值也和他无关,法律依据是《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2011-03-22 11:2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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