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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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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纠纷?

咨询者 : fa198540 - 北京     时间 : 2011-03-22 14:20:12    状态 : 已解决



在2003年我与其姐签了将《宅基地使用证》过户给她的过户证明,因其财产是夫妻共有,只有我个人的签字,导致没有过户。但在2010年拆迁时,其姐以2003年的那张过户证明为依据领走了拆迁补偿,单凭一张证明可以吗?

  另外 7 位律师回答

武云飞   [北京]    13691179637

答:不可以,无权处分。

2011-03-22 14:30:29

倪振杨   [浙江]    13566782836

拆迁补偿的对象以登记为准!

2011-03-22 14:34:57

郭军   [北京]    13269016316

你好! 1、拆迁款当然不能只凭一张过户证明就可领取的。拆迁补偿款应当由被拆迁人领取。 2、不知你们之间的过户证明的具体内容如何,另外你们的拆迁补偿协议的内容是什么?这些协议的内容很重要。 3、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无权处理夫妻共同财产,因此你跟他人签的协议属于效力待定。 4、建议你能够将详细的资料携带当面咨询律师。 如解答有不详细之处可来电咨询 免费咨询电话:13269016316 北京资深律师团队 郭军律师

2011-03-22 15:12:32

刘子若   [北京]    13910524458

未经过配偶另一方同意的转让行为应属无效。

2011-03-22 16:48:40

赵江涛   [北京]    13031008678

协议效力待定。

2011-03-22 18:02:13

郑吉文   [北京]    13911825559

你好!如有不明,可以给我打电话,说明具体案件进行咨询。

2011-03-22 18:11:22

阎书波   [北京]    13552351286

应该不能,你可以起诉解决。Q Q1508661101

2011-03-23 10: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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