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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继承问题?

咨询者 : fa198548 - 吉林     时间 : 2011-03-22 14:33:49    状态 : 已解决



你好!产权证是我老公的名字,如果让他做公证,赠与我女儿所有(女儿今年九周岁),这样的话,假设我老公死亡的话,这个房子就应该归我女儿所有吗?不会被其他人继承吧?再有,我想请问,我女儿多大的时候,能把房产证上的名字改为我女儿的名字?

  另外 2 位律师回答

倪振杨   [浙江]    13566782836

是的! 办理身份证就可以过户了!

2011-03-22 14:38:44

董杜骄   [北京]    13651278613

赠与公证有效,前提是房产是归你先生个人所有的房产。至于产权证改名没有法律的限制和障碍的。

2011-03-22 15:4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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