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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待解决问题

  关于未签订劳动合同?

咨询者 : fa198597 - 广东     时间 : 2011-03-22 15:39:47    状态 : 已解决



我是2003年进入的这个厂、到现在已经9年多了,厂方还没和我们这个部门的人签合同,也没履行劳动法的相关法规、节假日、星期六上班的也没按双倍计算,请问!我们怎么样向厂方讨回自己的利益,我们的地址是广东省东莞市黄江镇长龙工业区威达塑胶厂

  另外 5 位律师回答

倪振杨   [浙江]    13566782836

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维权,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可以主张: 一是要求补签劳动合同;工作满一年仍未签订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要求补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是补缴社会保险; 三是补发未签订劳动合同第二个月开始(最早从2008年2月开始计算)的双倍工资【最长11个月工资】;等等! 四是如果解雇违法,你可以申请仲裁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不愿意继续做下去的,可以主张双倍补偿金;如果是临时通知解雇的还可以主张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 如属自己辞职,原则上没有解约补偿金!等。 〓〓〓〓〓〓〓〓〓〓〓〓〓〓〓〓〓〓〓 供参考。如对解决你的问题有帮助请予采纳。

2011-03-22 15:44:14

陈晓云   [北京]    13810012526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可要求双倍工资。

2011-03-22 15:44:24

廖信源   [广东]    15976962458

到劳动仲裁委员会去申请仲裁。

2011-03-22 15:50:23

吴君瑜   [广东]    13421398256

可以起诉要求工厂支付未签定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2011-03-22 16:29:42

杨艳国   [广东]    13719040564

应该申请劳动仲裁,但是双倍工资已经过时效了,其他的可能可以主张,另外如果没有购买社会保险,可以考虑经济补偿的问题。

2011-03-23 17: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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