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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手房买卖,我是卖方,我能要求赔偿吗,?

咨询者 : fa198573 - 北京     时间 : 2011-03-22 19:35:52    状态 : 已解决



合同已签,给了首款,余款逾期一个月未给。合同规定,买房出现违约,买房应在违约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以相当该房总款的20%向卖方支付违约金;买方向卖方以支付的全部款项冲抵违约金,多退少补,

  另外 6 位律师回答

陈晓云   [北京]    13810012526

按违约条款执行。

2011-03-22 19:29:00

武云飞   [北京]    13691179637

答:一般是可以要求赔偿的,当然还得看看不买的原因。

2011-03-22 19:29:19

刘子若   [北京]    13910524458

合同违约,应当按合同约定内容承担违约责任。

2011-03-22 21:42:06

赵江涛   [北京]    13031008678

能要求赔偿

2011-03-22 22:13:43

阎书波   [北京]    13552351286

就看你们的合同怎么约定了,建议找律师审查合同Q Q1508661101

2011-03-23 09:54:49

郭军   [北京]    13269016316

你好! 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条款执行。

2011-03-24 21:2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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