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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婚怀孕五个月,男方不认了,怎么办??

咨询者 : fa198795 - 辽宁     时间 : 2011-03-22 20:47:40    状态 : 已解决



我跟我对象好了两年,现在有孩子了,他一直坚持让我要,但是他家不同意,可我对象说要,一直到了五个月了,我对象反悔了,他家说给拿点钱做了,但是这对我的伤害很大,有可能导致以后不孕,如果生这个孩子,现在男方不管了,也找不到人,男方父母也说生了也不管不认,请问这种情况我生下这个孩子,他家有没有义务管,或者不生他家应该赔偿我多少各种损失。

  另外 6 位律师回答

丁良振   [山东]    13054963377

有义务

2011-03-22 20:53:49

贾金勇   [北京]    18910398833

生下孩子可以向男方主张抚养费。

2011-03-22 20:54:00

李永超   [河南]    13253312191

男方有抚养义务

2011-03-22 21:00:12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男方的行为属于极度不负责任的行为,你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赔偿给你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精神损失赔偿金。

2011-03-22 21:02:43

韩明   [天津]    18920580866

非婚生子女同婚生子女具有相同的权利。如果生下来男方有抚养的法定义务;如果不生下来,则对你的损失包括手术费、误工费、营养费等你与他均有过错,他应承担至少一半的赔偿。

2011-03-22 21:13:49

张俊杰   [辽宁]    15998252872

可以考虑生下孩子,做亲子鉴定,起诉要求男方支付抚养费等;或不要孩子。

2011-03-22 21:4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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