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妈家旁有一间烂屋(是香港的亲戚名下,但其从没回乡,旧土地证也交由我爸妈保管了30多年,但爸妈弄丢了土地证,他们也没办新的土地证),后来因房子太旧,塌了,老爸请人来清理。现在只剩一片泥。现在有一邻居在这地上强要塔起棚架做小卖部,那我爸妈可以要求他拆吗?... ...我爸妈可以行使什么权利叫他拆?还是什么也不能做,任其霸占这块地,请各位高手指点迷津。万分感激。
土地证只是物权的一种表现形式,土地证虽然丢失了,但是你家仍然依法对于该土地享有实际的权利,邻居无权霸占该土地,你家有权起诉要求确认权利、排除妨碍,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三十二条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第三十三条 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第三十四条 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 第三十五条 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 第三十六条 造成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的,权利人可以请求修理、重作、更换或者恢复原状。
2011-03-23 09:3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