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保管员上个月25日公司盘点发现少了东西,由于公司管理混乱晚上没有保安就一个打京的,经公司调查没有发现怎么丢的,我也被调换了工作,现在叫我赔偿,我应该怎么办?
本案属于盗窃案件,公司应该向犯罪人要求赔偿,你没有赔偿的法律义务,法律依据是《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七条规定: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查封或者扣押被告人的财产。
2011-03-23 10:1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