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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意外伤害?

咨询者 : fa198955 - 上海     时间 : 2011-03-23 09:43:30    状态 : 已解决



我儿子今年9岁,三年级,昨天上海下雨,在学校课间休息时与同学玩耍时摔跤磕掉两颗门牙,请问学校应不应该负责。因为学校新装修,地上铺的是地砖,一到下雨天就滑得不得了,已经发生多起这样的事故。

  另外 5 位律师回答

贾金勇   [北京]    18910398833

学校承担赔偿责任。

2011-03-23 09:50:31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学校对你儿子由监护的责任,学校应该依法赔偿全部损失,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 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2011-03-23 10: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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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规定 第三十九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学校新装修,地上铺的是地砖,一到下雨天就滑得不得了,已经发生多起这样的事故,属学校管理不善。应承担责任。

2011-03-23 10:23:04

董杜骄   [北京]    13651278613

如果地砖不防滑,造成学生人身伤害的,要承担赔偿责任的。

2011-03-23 10:33:14

任济舟   [上海]    15316556340

根据你说的情况,因学校设施存在隐患导致你儿子受到伤害,可以要求学校进行赔偿。

2011-03-23 10:4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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