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儿子今年9岁,三年级,昨天上海下雨,在学校课间休息时与同学玩耍时摔跤磕掉两颗门牙,请问学校应不应该负责。因为学校新装修,地上铺的是地砖,一到下雨天就滑得不得了,已经发生多起这样的事故。
学校对你儿子由监护的责任,学校应该依法赔偿全部损失,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 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2011-03-23 10:0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