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休完产假刚上班,单位领导就找我谈话,说没有工作要我做,看我什么态度,什么是都好商量,说白了就是要辞退我,请问我该怎么办
单位如果敢辞退你,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你有权申请劳动仲裁要求依法支付你经济赔偿金,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规定: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011-03-23 13:3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