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购买了某工厂的一般货物,并签订了购买合同.但是货款未付,货物也未发出,这时工厂地震.损失了大量产品..工厂通知我说,我购买的产品因不可抗力损失了,不给我发货了,但是货款我必须支付.请问是否合理.
当然不合理了,不可抗力只是合同履行延迟或履行不能或解除合同的免责条件,如果合同效力被解除,他可以不给发货,你也不必支付货款了。
2011-03-23 16:23:09
货款你也不用支付了。货物没了,为什么还要付款呢?
2011-03-23 16:20:54
不合理,未交付前发生毁损的由卖方承担。
2011-03-23 16:21:32
工厂的说法不合法。你没有收到货物,不需要支付价款。产品的所有权转移从交付时开始。
2011-03-23 23:04:33
没有交付风险由出卖人承担,你可以不用支付货款
2011-03-24 11:3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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