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的问题是,我上个月所在的单位,自2007年跟我签订过一年的合同关系,后期一直到现在都没有签过,工作4年了保险什么都没有上过,所以上个月我不去上班了,现在工作单位的同事都跟我的情况类似,但还上着班,他们也都通过律师所的律师,每个人800元,有10个人!想通过法律的办法让单位给予一定的保险补偿金,像我现在这种情况,还能跟他们一样吗?我的辞职连个书面报告也没写,这个月工资还给我开了,假如我想跟他们一起通过劳动仲裁的办法,来让原先单位给予一定补偿,希望大不大呢?例如补偿金大概能有多少呢?2007年1月份至今的保险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