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昨天开摩托车时速50左右在机动车道向北行驶,一辆自行车在人行道同方向行驶,可突然向左转弯(可能去左边的菜场),没任何预示,道路也无斑马线。我来不及完全刹车,只有向左偏,可还是擦了一下,幸好受伤的无大碍。有驾驶证,行驶证年审已过期。请问我是负全责吗?急!急!急!因为今天在交警队的建议下私了。
如果你是正常行驶,主要责任在受害方。但是如果在没有指示标记和信号灯的交叉路口,机动车辆应该减速停车了望后通行。
2011-03-24 07:0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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