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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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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咨询者 : fa199986 - 广东     时间 : 2011-03-24 16:32:04    状态 : 已解决



我是一名台商,我在某地方从村民的手里买了一块土地。该土地是,村委会补偿给村民的土地,属于农村宅基地,当时与卖方签订了合同,由卖房办理土地使用证和土地规划证,过了一年多,卖房告知没有办法办理这两项证件。叫我自己去办,当问题出现了,村委会补偿给村民的土地,农村宅基地是不许转让给外方的人,证件办不下来,我能否提出解除合同,归还本金。

  另外 7 位律师回答

钱鼎峰   [浙江]    15105801212

当然可以解除合同,归还本金。

2011-03-24 16:36:50

王科峰   [北京]    13051686039

可以解除合同。宅基地不可以买卖。宅基地使用权不能出租、出卖、抵押、入股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

2011-03-24 16:40:35

贾金勇   [北京]    18910398833

可以。

2011-03-24 16:45:11

陈晓云   [北京]    13810012526

可以起诉,确认合同无效,返还本金并要求对方赔偿。

2011-03-24 16:51:34

孙湖   [内蒙古]    18047179667

准确答案是:依法确认宅基地买卖合同无效,退地还款。

2011-03-24 16:52:18

丁良振   [山东]    13054963377

当然可以解除合同,归还本金。

2011-03-24 16:59:02

李翠英   [广东]    13433031325

可以的。

2011-03-24 16:5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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