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台商,我在某地方从村民的手里买了一块土地。该土地是,村委会补偿给村民的土地,属于农村宅基地,当时与卖方签订了合同,由卖房办理土地使用证和土地规划证,过了一年多,卖房告知没有办法办理这两项证件。叫我自己去办,当问题出现了,村委会补偿给村民的土地,农村宅基地是不许转让给外方的人,证件办不下来,我能否提出解除合同,归还本金。
当然可以解除合同,归还本金。
2011-03-24 16:36:50
可以解除合同。宅基地不可以买卖。宅基地使用权不能出租、出卖、抵押、入股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
2011-03-24 16:40:35
可以。
2011-03-24 16:45:11
可以起诉,确认合同无效,返还本金并要求对方赔偿。
2011-03-24 16:51:34
准确答案是:依法确认宅基地买卖合同无效,退地还款。
2011-03-24 16:52:18
2011-03-24 16:59:02
可以的。
2011-03-24 16:5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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