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合肥城隍庙的一个商户,去年十月份有一个淮南客户从我那里发货,第一次给了现金结算。第二次要求发货,说是等一星期给打款过来,连续发了几次货,总计是1704元,就打了五百元钱。后来我越来越觉得不对劲,就打电话给他说,你不打款过来,我没法再给你发货了,因为我资金也不充足。他当时说几天后我汇款过来,但是一直都没有,打电话一直不接,发信息呀不回,发货的货运单三张都还在。这笔欠款还能要回来吗?
先协商,协商不成诉讼救济
2011-03-24 21:05:19
就近报警并提交证据。
2011-03-24 21:06:41
你的债权是受法律保护的,你有权依据发货单要求对方支付拖欠的货款。
2011-03-24 21:11:05
向法院起诉要求支付货款。
2011-03-24 21:4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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