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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咨询(纠纷)?

咨询者 : fa200219 - 安徽     时间 : 2011-03-24 21:50:21    状态 : 已解决



我与别人发生纠纷,那人跑到我家里闹事,我用到刀划伤了他,然后自首。他住院有20来天,我给他付了5000元医药费,现已出院。我自首后,被关进了看守所,现已24天,不准亲人探视。现家人想和那人协商解决,那人要求赔偿三、四万块钱,作为一个农村家庭,这是一笔不小的数目,请问:那人是闹事着,又要求赔偿那么多钱,这合理吗?看守所不让探视,这是否有法律依据?依据法律能判多长时间?发生纠纷是双方的问题,那人虽然受伤,他就没有责任了吗?

  另外 2 位律师回答

贾金勇   [北京]    18910398833

委托律师代理会见。

2011-03-24 22:09:36

张树贵   [北京]    15101669375

您已经构成犯罪,有法律义务赔偿受害人。需请律师会见。

2011-03-24 23: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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